2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.3% 同比涨幅创三年新高
3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,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、总经济师、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付凌晖介绍了1-2月份主要经济指标情况。1-2月份,全国居民消费价格(CPI)同比上涨0.8%,其中1月份上涨0.2%,2月份上涨1.3%。

分类别看,1-2月份,食品烟酒及在外餐饮价格同比上涨0.6%,衣着价格上涨1.9%,居住价格下降0.1%,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2.7%,交通通信价格下降2.1%,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1.0%,医疗保健价格上涨1.8%,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4.3%。
在食品烟酒及在外餐饮价格中,猪肉价格下降11.2%,粮食价格下降0.2%,鲜果价格上涨4.5%,鲜菜价格上涨8.8%。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后的核心CPI同比上涨1.3%。从环比看,1月份,全国居民消费价格上涨0.2%,2月份上涨1.0%。
值得注意的是,2月份CPI同比涨幅创三年新高。付凌晖介绍,主要影响因素有几个方面,首先是服务价格涨幅明显扩大。受今年春节长假影响,居民旅游探亲外出活动明显增加。
“今年春节有个很突出的特点,居民不少是先返乡再旅游,带动交通、住宿餐饮等服务价格涨幅扩大。2月份,飞机票、交通工具租赁、车辆修理与保养价格同比分别上涨29.1%、19.8%、12%。与出行相关的旅行社收费、宾馆住宿、外卖餐饮价格分别上涨12.5%、5.4%和5.6%。受这些因素影响,2月份服务价格同比上涨1.6%,比1月份服务价格涨幅明显扩大,拉动当月CPI上涨约0.75个百分点,是影响CPI上涨最大的因素。”付凌晖说。
春节假期,居民走亲访友聚会增多,食品消费需求增加,带动相关商品价格上涨。2月份,鲜菜、牛肉、羊肉和鲜果价格涨幅在5.9%和10.9%之间,涨幅均比上月有所扩大。相应的,2月份食品价格由上月同比下降0.7%转为上涨1.7%,影响当月CPI上涨约0.3个百分点。服务和食品这两项影响CPI当月1个百分点左右。
2月份工业消费品价格同比上涨1.1%,涨幅比上月扩大0.2个百分点。其中家用器具、家庭日杂用品、服装价格分别上涨5.3%、2.6%、2%。
付凌晖表示,居民消费价格合理回升,有利于改善企业经营,促进居民就业增收,也有利于经济循环。从下阶段情况看,尽管近期国际能源价格出现波动,对国内价格带来一定输入性影响,但我国商品和服务市场供给能力充足,保持物价稳定的基础没有改变。随着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,持续扩大内需、优化供给,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,培育消费新场景,进一步完善消费环境,将有利于物价形势继续改善。


